
為推進全區勞動保障誠信工程建設,樹立用人單位誠實守信社會形象,構建和諧勞動關系,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企業勞動保障守法誠信等級評價辦法》(人社部規〔2016〕1號)、江蘇省原勞動和社會保障廳《關于推進企業勞動保障誠信制度的實施意見》(蘇勞社〔2005〕29號)和蘇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印發<蘇州市本級用人單位勞動保障信用等級評定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蘇人保監〔2011〕5號)要求,決定開展2024年度蘇州工業園區勞動保障信用等級單位評定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指導思想
積極推行用人單位勞動保障誠信制度建設,建立健全守法激勵和失信懲戒機制,樹立標桿,營造良好的誠信守法氛圍,促進全區勞動關系和諧穩定。
二、評定內容與標準
(一)勞動保障信用等級單位從低到高分為五個等級:“A級勞動保障信用單位”(以下簡稱“A級單位”)、“AA級勞動保障信用單位”(以下簡稱“2A級單位”)、“AAA級勞動保障信用單位”(以下簡稱“3A級單位”)、“AAAA級勞動保障信用單位”(以下簡稱“4A級單位”)、“AAAAA級勞動保障信用單位”(以下簡稱“5A級單位”)。
(二)申報評定誠信單位的條件如下:
1.申報評定A級單位,須符合如下條件:
(1)參加本年度園區勞動關系和諧指數測評;
(2)依法建立工會,簽訂集體合同或工資集體協商協議,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審查備案并在有效期內;
(3)主動參加本年度用人單位報送書面材料定期審查并獲得通過;
(4)連續兩年未發現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行為。
2.申報評定2A級單位,須符合如下條件:
(1)參加本年度園區勞動關系和諧指數測評;
(2)依法建立工會,簽訂集體合同或工資集體協商協議,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審查備案并在有效期內;
(3)主動參加本年度用人單位報送書面材料定期審查并獲得通過;
(4)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人力資源從業人員通過園區人社政策法規業務知識合格證考試;
(5)評定年度未發現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行為。
3.申報評定3A級單位,須符合如下條件:
(1)參加本年度園區勞動關系和諧指數測評;
(2) 依法建立工會,簽訂了集體合同和工資集體協商協議,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審查備案并在有效期內;
(3)主動參加本年度用人單位報送書面材料定期審查并獲得通過;
(4)50%以上的人力資源從業人員通過園區人社政策法規業務知識合格證考試;
(5)評定年度未發現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行為。
4.申報評定4A級單位,須符合如下條件:
(1)參加本年度園區勞動關系和諧指數測評;
(2) 依法建立工會,簽訂了集體合同和工資集體協商協議,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審查備案并在有效期內;
(3)主動參加本年度用人單位報送書面材料定期審查并獲得通過;
(4)50%以上的人力資源從業人員通過園區人社政策法規業務知識合格證考試;
(5)人力資源從業人員持有1張以上勞動關系協調員證;
(6)評定年度未發現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行為。
5.申報評定5A級單位,須符合如下條件:
(1)參加本年度園區勞動關系和諧指數測評;
(2) 依法建立工會,簽訂了集體合同和工資集體協商協議,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審查備案并在有效期內;
(3)主動參加本年度用人單位報送書面材料定期審查并獲得通過;
(4)50%以上的人力資源從業人員通過園區人社政策法規業務知識合格證考試;
(5)人力資源從業人員持有1張以上勞動關系協調員證;
(6)積極參加園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組織的各項促進勞動關系和諧的活動,例如:企業優秀經驗推薦、勞動關系協調員志愿調解活動、優秀文化匯編供稿等;
(7)評定年度未發現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行為。
(三)被評定為A級━4A級單位的用人單位,按以下規定調整等級:
1.后續年度內符合相應等級單位晉升條件的,由用人單位申報,經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審查合格后,每遞增一年晉升一個等級,逐級晉升;
2.后續年度內不符合相應等級單位晉升條件的,經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審查后予以確認,保留原等級或降低等級;
3.后續年度內不參加申報或不符合相應等級條件的,經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審查不合格的不予定級,取消其原信用等級,下年度按照首次參評程序申報。
三、評定辦法
(一)首次參評單位:由園區勞動監察大隊從數據庫中按評定要求初步篩選企業名單,實行用人單位自愿申報和各功能區勞動監察大隊擇優推薦相結合。各功能區勞動監察大隊指導企業做好申報工作。首次參評單位應先征求本單位工會組織意見,并在單位顯著位置向全體職工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在規定時間內及時進行申報,逾期視為自動放棄。
(二)復查確認單位:對于上年度已被評定為A級及以上等級的單位,生產經營正常且符合相應信用等級評定條件的,園區勞動監察大隊向用人單位發送復查確認通知,通知其按要求準備材料,由功能區勞動監察大隊指導企業做好復查確認工作并對復查確認單位實施評定。復查確認單位應先征求本單位工會組織意見,并在單位顯著位置向全體職工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復查確認單位應在規定時間內及時進行申報,逾期視為自動放棄。
四、申報方式
1、網上報送
已開通勞動關系運行管理平臺賬號的單位,通過勞動關系運行管理平臺(網址為:http://58.211.105.138:8090/lrs/)進行網上申報,業務類型選擇“勞動關系管理”,輸入用戶名、密碼登錄系統。如忘記密碼,請聯系所在功能區相關人員進行密碼重置,需提供單位名稱及單位公積金代碼(6位數)。
2、線下報送
未開通勞動關系運行管理平臺賬號導致無法網上報送的單位,可提交書面材料至相應功能區勞動監察大隊,書面材料如下:
(1)本年度企業勞動關系和諧指數問卷;
(2)《蘇州工業園區勞動保障信用等級單位申報表》,加蓋單位公章和工會章;
(3)有效的本年度書面審查材料并獲得通過;
(4)有效期內的《集體合同審查意見書》;
(5)有效期內的人社政策法規業務知識合格證(若申報2A級單位及以上);
(6)勞動關系協調員證書(若申報4A級單位及以上);
(7) 企業構建和諧勞動關系經驗做法(若申報5A級單位)。
五、評定流程
本年度勞動保障信用等級單位評定工作主要通過網上申報和審核,分為申報、初審、復審、公示、公布五個階段:
(一)申報階段。2025年11月3日至12月3日。各功能區做好評定宣傳工作,通知符合條件的用人單位進行申報,并指導用人單位在勞動關系運行管理平臺按要求進行填報。
(二)初審階段。2025年12月4日至12月7日。各功能區勞動監察大隊對用人單位提交的申報材料進行審核,初步擬定出勞動保障信用單位名單。
(三)復審階段。2025年12月8日至12月14日。對初定的名單,提請園區勞動仲裁機構和園區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進行復審。
(四)公示階段。2025年12月15日至12月21日。將復審合格的用人單位名單在蘇州工業園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門戶網站(http://www.honglilx.com/ldhshbzj/index.shtml)公示。
(五)公布階段。公示期滿后,對無不良反映的公示單位由園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評定為2024年度“蘇州工業園區A、2A、3A、4A、5A級勞動保障信用等級單位”并發文公布,文件將公布于園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網。同時,用人單位可通過申報網站在線打印勞動保障信用等級單位證書。
對在本年度內發現有違法行為的用人單位將取消勞動保障信譽資格。
各功能區勞動監察機構聯系人及聯系方式:
高端制造與國際貿易區: 譚虹 62886224
獨墅湖科教創新區: 何鳳娟 62601781
陽澄湖半島旅游度假區: 陸婷 62560103
金雞湖商務區: 馬麗麗 62886038